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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130人!高中可报!自治区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5月9日至12月31日 !
来源:https://xjrc365.com/recruitment/recruit/job/notice/detail/index/f4df41354b7a68d129aa6c4648c85f92 | 作者:中国新疆人才网 | 发布时间: 2026-05-16 | 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警务辅助力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开展1次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30人,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详见《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2026年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社会招聘。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9日前出生),高校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5年5月9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90年5月9日后出生);社会招聘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90年5月9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公安工作值班值守、出外勤等工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被公安机关辞退辅警和因个人原因从公安机关离职不满两年人员不得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公安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具体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无需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社会招聘人员需参加笔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录将根据报名情况按月滚动进行,请有意者尽早报名。


2.报名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根据“平安独山子”微信公众号公告信息进行报名。参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审核报名表(附件2)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审核报名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备用。工作人员将根据招录批次,通过手机短信形式通知报名者后续安排,请填写正确手机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线上报名材料可发送至1606923295@qq.com或者2301369220@qq.com邮箱号,线下报名材料交至独山子区公安分局316办公室。


3.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将分批次采取线下资格审查,由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政工室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下一流程开展前对报名人员信息和所持证件材料进行确认审核。社会招聘人员将按各月批次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2.审查时间及地点:将根据各月招录批次另行通知。


3.提供资料:


(1)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携带《审核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使用A4纸张复印),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政法类、公安类院校如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可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转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提示:以上材料线上报名只需提供电子版即可。


(2)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备A、B类驾驶资格的,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4.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该批次下一环节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


(三)笔试


1.笔试对象:面向社会招聘人员(非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无需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各月招录批次另行通知。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4.试卷命制: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5.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将根据各月招录批次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社会招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分数相同,面试成绩分数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确定: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社会招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社会招聘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相关规定,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各环节出现空缺依据各环节成绩依次递补。


(九)入职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0992-3863865、0992-3862824(石警官)


温馨提示:


1.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结果等事宜将通过点对点方式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接听电话或查收短信通知,防止错漏,各岗位招录人数会根据实际岗位报考情况做适当调剂。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