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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疆内外户籍人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户籍、族别不限,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90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自愿从事公安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
分配;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8.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训练考核、入职等。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蝶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政审
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先关注“蝶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巩留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资格审查表》(正反面打印),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到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社区)计生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审核盖章;户籍所在地国保大队意见由公安局政工室统一送审;报名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伍证、户口本、驾驶证正副本、其他特长、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到公安局政工室进行审核登记。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理论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面试
1.笔试成绩汇总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查询、公布通过“蝶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能测试
经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为合格,其中一项及以上不达标为不合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由辅警管理部门统筹或组建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实施考察,招聘单位对考察小组提供的考察材料和初步考察结论进行审查研究后,出具最终的考察结论。若考察结论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岗前训练考核、入职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对外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训练考核,岗前训练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月收入不低于5000元(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和商住房公积金),缴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52元/人/年。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免费一日三餐和集体宿舍;
2.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3.享受国家规定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5.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8:00截止(节假日及周末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巩留县公安局政工室;
3.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请时刻关注“蝶城公安”微信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8685021(县公安局) 86870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5622172(县纪检监委) 8687001(县人社局)
本《公告》由巩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安局负责解释。
巩留县公安局
2025年7月30日
电话:0991-5700001
手机:182099166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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